Wednesday, February 28, 2007

聽命與順從(Obey)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母耳記15:22-23)
最近讀到列王記上先後兩個下場很慘的人,皆因不聽神的話而被獅子咬死......

第一個人還是位神人、是神的先知;在列王記上十三章,他到了伯特利那裡,對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傳遞完神要說的話之後,拒絕了王吃飯、回宮給賞賜的邀請,說:「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

然而在回程路上,他卻被另一位老先知誆騙,竟同老先知回去,在老先知的家裡吃飯喝水,於是再次上路的這位神人先知,在路上有隻獅子遇見他,便將他咬死了......

而在列王記上二十章,死的是一位先知門徒的同伴,我猜應該也是一位門徒......「有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他就對那人說:你既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你一離開我,必有獅子咬死你。那人一離開他,果然遇見獅子,把他咬死了。」

這兩個因為不聽從神的話,而最終被獅子咬死的人,給我很大的震撼。

神給他們的命令很「個人化」;這些話並不是諸如十誡或摩西五經上的律令,說不定,有人還會抗議說:「難道吃個飯、喝個水、走哪一條路,神都要管嗎?」而且第二個人,神還要他去打人呢!可是神的話就是神的話,一點都輕慢不得。

神讓他們聽到、曉得那是神的「命令」;有的人終其一輩子都不見得曉得神對他有什麼「個人化」的命令或話語,但是,正如彼得後書2:21說:「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聽得了神的話語,並不會就比較厲害、有能力,如果沒有遵行,倒不如沒聽到。

我警醒地曉得,我對神親自給我的獨特的話語,或是透過其他人傳遞給我的命令,要戒慎地遵行;不當一回事、或是像那位神人至終不能堅持的下場,恐怕就會被獅子咬死了......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8)
主耶穌,願祢不僅常常對我說話,也給我一顆順服謹守的心,好時時守祢誡命,按祢心意而行;也給我勇氣,好叫我若要去行諸如「打人」這類看似不合理的事情時,可以堅定的確知自己是行在祢的道路上,謝謝祢,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2 comments:

Felicia said...

這篇分享很好玩,
人的行事準則VS神的行事準則,
有時真是讓人一頭霧水,
知曉命令行之...唔,好像也不是件易事呢

Roger Lai said...

嗯~ Meroty,加油!
軟體賣出去的時候請我吃飯好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