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3, 2005

挖鼻孔和放臭屁(Reality)

這個聳動的標題有沒有嚇著你?其實是這樣的,月初我在編輯基督教未婚聯盟電子報的「試刊號」時,Ingrid 寫的這一篇「愛情諮商室 ─ 等待期間的最佳練習(上)」,裡頭說到一位可愛的學音樂的女生,在她眾多的相親經驗中,若見到她不喜歡的對象,馬上就開始大挖鼻孔給對方看,想嚇走對方;若對方是她中意的對象,才會保持氣質路線等對方上鉤....

我把這份電子報傳給我們教會小組的一位媽媽,她的兒子今年都要念大學了,噢,她就是送給我宜蘭膽肝的那位媽媽啦(請看膽肝、宜蘭、我媽媽);她對這一篇文章裡挖鼻孔這一段有特別的感觸;如果挖鼻孔這件事是我們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那我們需要刻意去掩飾它或避免它嗎?為什麼我們沒辦法就這樣很真實的生活呢?

我問這位媽媽,她會在她先生面前挖鼻孔嗎?「當然會啊!」

「不但如此,我先生還會在床上放臭屁!」是很臭很臭的那一種,而且還放在棉被裡呢!

對她來說,這就是很生活、很真實的東西阿,她願意體諒她先生腸胃不好所以放出來的屁特別臭,而且也不會要他放屁之前先說一聲,或是離她遠一點再放。不需要,就很真實地表露自己的短處和生活習性。

在家人和已經結婚的配偶面前表露這些真實的習慣好像比較簡單,那在一般人、朋友,或者....情人的面前呢?我們敢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挖鼻孔、放臭屁嗎?這些都是我們在家裡、或是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會做的事耶......再延伸一點,我們好像比較容易在人前隱藏自己的缺點或壞習慣,但是一旦結婚、或在自己的家裡,這些東西又會很真實的呈現出來,如果在還沒改過來之前,到底該小心翼翼地在人前掩飾?還是大方地表現出來讓人看到知道呢?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嗯,難怪人家說
結婚是幻滅的開始

不過
真實的婚姻本來就包含這些
只不過~~有些習慣
還是需要兩人一起協調的啦
像我就不能忍受人家不洗澡睡覺
這種事不能說因為不能忍受
就代表我不愛對方了

這一條漫長的路
不斷重複在浪漫、相愛、吵架、溝通、彼此饒恕、不斷調整的遊戲裡,完成一項又一項 神給的功課呢

Roger Lai said...

這一篇好像在家族版上造成更多迴響

Victoria說到一個關鍵字「禮貌」
我想這就是在「眾人」當中的原則
應該沒有人喜歡在公眾場合
看別人挖鼻孔、聞別人的屁吧....

fly 說到「協調」
比較像是在「家中」或是婚姻裡的
我們都知道這些事情很「真實」無可避免
不過如果家人或另一半
「無法忍受」的程度相當高的時候
其實還是有技術性的辦法來轉移的
比方說挖鼻孔儘量不被看到
放屁之前先走開或出言「示警」

當然,如果家人可以忍受
那就不需要這麼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