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0, 2005

自私(Self-concern)

我常常被批評是一個「自私」的人。不論是在過去的職場工作上、或是如今在部隊裡,甚至有時候在我的家裡,與我相處一段時日的同事、同袍,比較敢開口的就會告訴我這個大大的缺點;在教會裡倒是沒人這麼對我說過,大概是基督徒都比較包容、又有恩慈吧,哈。

我不得不承認我的性格中似乎真的有「自私」的成分;從小時候起,我的母親就教導我東西不要隨便給同學、借同學,即使是我買的或者帶去學校的餅乾糖果,她也告訴我自己吃就好,不要給同學吃。而不知什麼時候起,「把自己責任份內的事情做完,就是事情做完了」的這種價值觀變成了我的習慣;把自己的桌子整理好、買自己要吃的東西、顧念自己的需求......很有「本位主義」的味道,對嗎?我也很討厭這樣的自己,理智上我也一直想調整這樣的自己,但是有時候那種已經內化已久的習慣還是會跑出來......

我相信我在這項「愛」的功課上還有許多要學習的。聖經裡談到愛最有名的經文,哥林多前書第 13 章裡說到,「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我真的應該多關心他人,而不是自己。聖經的腓立比書第 2 章對此有更詳細的描述:「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我知道只有當我真的學會不只單顧自己的需求,也能顧及別人的事時,在教會、職場、婚姻,或其它任何人際關係上的「合一」才會實現。我了解,這種顧念別人需要的自我犧牲精神,其實和我身為一個人的罪惡本性相違背,不過它卻代表基督的屬性呢。讓我好好來學習並經驗「以基督的心為心」的生命吧!

4 comments:

Chientai said...

親愛的羅傑,我想沒有人是完全無私的,只要稍稍觀察一下信徒的禱告就好,一大堆糾纏不清的動機--利他的、自私的、憐憫的、憎恨的。傅士德博士(Dr. Richard J. Foster)說:『在永恆的這一邊,我們永不能把好與壞,純潔與不潔解開。但我感悟到的是,上帝夠偉大去接納糾纏不清的我們。』我想你坦承在上帝面前的『自私』總會變成眾人的祝福!

Roger Lai said...

建泰哥謝謝你的鼓勵!
你最後說的這句「變成眾人的祝福」正巧也是我的人生異象之一呢!

Anonymous said...

it's not easy to expose the inner self before the public, especially to acknowledge a fault.
God knows your good intentions
May He remember you.
Amen.

Anonymous said...

哇!看到一個人性很大的罪後,你又能被主耶穌給洗得更潔白了!我也希望我能多糾出一些我心中的黑暗,更坦然地享受陽光!Ing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