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05

未完成的「聽風的歌同名散文」

這篇短文是我在十九歲念大學一年級的時候寫的,高中到大一這段時期的我,很愛看村上春樹的小說(光是村上的書我就有十來本),於是我用村上春樹的筆調試著寫一篇短文;我是寫在 600 字的稿紙上的,不過只寫了兩張就寫不下去沒有繼續完成它;現在我把他從我陳舊的寫作夾裡翻出來放在這裡,呵呵,就當作是我對自己年少時代的一種有趣回憶吧!要開始囉......

 California Girls
 Well, east coast girls are hip,
 I really dig those styles they wear,
 And the southern girls with the way they talk,
 they knock me out,
 when I'm down there;
 The midwest farmer's daughters
 really make you fell all-right;
 And the northern girls with the way they kiss,
 they keep their boy friend warm at night.
 I wish they all could be
 California girls.

 在這無生無死的存在中,你學到了什麼?

 於是大氣輕微搖動起來,風笑著;沒有回答的寂靜再度降臨。當然我也問了自己相同的問題:從出生到現在,我又學到了什麼?

 我才十九歲,至少現在還不打算死,更不想用一把裡面只裝一顆子彈的槍把上裝飾著珍珠的三八口徑的左輪手槍對著太陽穴,碰!結束掉我的生命。

 說來話長,我才十九歲,而我高中時喜歡過兩個女孩。

 第一個女孩是個功課好的不得了的女孩,她會讓人一看上去就覺得她是個成績很棒、氣質非凡的女孩,就好像你半夜肚子餓時會走到廚房打開冰箱找東西吃那樣自然;而且也就因為這樣,一直到現在為止,我都還沒同她說過一句話。生活在兩個各自世界的人,彼此之間完全沒有交集,只有在這兩個世界偶爾輕輕的觸碰一下的時候,我才有機會看到她,但是現在這兩個世界連輕輕的觸碰一下的可能都沒了......

 第二個女孩是我最近 ── 確切一點的說,是夏天快結束的時候,才發現我喜歡上她了。可是難道說我從前就不喜歡她嗎?這好像也說不過去,應該說,這是一種慢慢的過程,而我自己在這過程中扮演了反應物、催化劑、與生成物的角色,知道吧!就好像某個極特別的方程式一樣。那個女孩其實功課也是不錯的,可是因為在最重要的考試裡考壞了,現在在南部偏僻鄉間的某私立大學讀書。

 我第一次開始寫一種類似日記的東西,是在我十七歲那年。我非常清楚的記得我所寫的下的第一篇文章是有關園遊會的事;因為當時我印了好多邀請卡,不但送人,也拿來賣人,結果卻因為卡片印出來的時間太晚,而賠了點錢。

 寫文章絕對是件快樂的事,因為比起活著本身的困難來看,為它加上意義是太簡單不過了。

 對我來說,寫文章也是痛苦的作業。有時花了一個月時間連一行都寫不出來,有時三天三夜寫個不停的結果,所寫的結果完全不是預想中的那回事......(未完成)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第一次投稿
國小二年級
第一次被報紙刊登文章
國小三年級

也因為太早
根本忘記自己的第一篇作品是什麼

國小看完所有金庸
概覽許多古典小說
關於文學
我有許多的冠冕
但是...又如何呢?

我想說的是
雖然未完
但你一定要寫下去
因為你的文章有生命

說了我的部分只想讓你知道
「寫」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倒不必羞澀於別人眼光

Roger Lai said...

謝謝妳肯定我的文章有「生命」,特別是由妳這位有許多「文學上的冠冕」的人口中說出來,我相信我會繼續寫下去的。一來寫這些文字讓我能更認識自己的昨日,記憶是我們越灌溉越擁有的,不是嗎?二來,更是為了我自己在上帝面前而寫的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