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05, 2005

感動要付諸行動(Action)

這兩天深切地感受到,有些事情我是該等候沒錯,但是另外有些事情則是我有了感動之後,要拿出行動去付諸實行的。先前我一直在「等待」台中的工作機會,於是許多有感動的事情就被我擱置了,現在既然我已經決定願意留在新竹,我好像也該把那些被我擱置的感動,給付諸行動了!

把我想做的事情列一個清單在底下:
1.在我住的城市裡建立讀書會團體
2.在教會成立敬拜團,參與敬拜服事
3.參與大專學生事工,建造門徒,用生命影響生命
4.賣掉一些我不再看的二手書
5.定期去觀摩一些教會,開展我的眼界
6.發行電子報,對象是 15-25 歲的年輕人,以及能影響他們的教育工作者

盼望我能夠一樣一樣的,把這些事完成。

有人對我的書有興趣,想收購的嗎....?呵呵!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ㄟ~~要不要列一下清單ㄌㄟ
那些二手書是怎樣的書呢?
很好奇地想知道

Roger Lai said...

^^
這會兒清單已經列出來囉!

Anonymous said...

羅傑!很不錯喔!
有目標和方向要執行就比較容易囉!
繼續為你加油代禱~~~